试用期国税辞职还能再考国家公务员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7 17:42:42
我是2009年国考被湖北某国税录取的。今年7月份去报到上班了,8月初我提出辞职,领导同意了,办了辞职手续。现在我有个疑问,就是我在试用期辞职了,还能考国家公务员吗?我想到辞职后去市局提档案时,那科长说辞职后5年内不能考公务员!他说他们把我的辞职报到湖北省局,省局再报到国税总局。说我5年内不能再考!!! XX!我又不是被辞退,我是自己不想干了!难道还禁止我再考公务员吗?如果真的到时候考上后通不过审核,我肯定去中央告状!我仅仅是辞职而已! 请问有内行人,知道这到底是什么情况。我还能考吗?考了能通过吗?

《公务员法》实施以后,配套法规的建立健全成了刻不容缓的事情。

比如公务员辞职还没有相应的说法现有的都是以前的老文件。

以人事部 关于印发《国家公务员辞职辞退暂行规定》的通知(人核培发〖1995〗77号 ) 以及 《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为主
另外,各省市自己还制定了自己的公务员辞职辞退实施办法。

这些规定中都未就辞职之后再次报考公务员作出规定,但是其中都有很醒目的一行,第五条 国家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辞职:

(一)在涉及国家安全、重要机密等特殊职位上任职以及调离上述职位不满解密期的;

(二)重要公务尚未处理完毕,而且须由本人继续处理的;

(三)正在接受审查的;

(四)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都有一个最低服务年限的要求,在试用期,应该不属于开始最低服务年限,应不会对再次报考造成影响。
但是因为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这一点,不同的机关不同的人事管理人员可能有自己不同的理解,如果他们理解为你未达最低服务年限就辞职,当然对你的录用有一定的影响,建议你在报考之前先咨询所报考的机关人事部门。

试用期内公务员辞职后三年内不能报考。
按照招考公告: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报考,单位如果同意当事人辞职,当事人就能报考,单位如果不同意当事人辞职,当事人自动离职则按照《公务员法》属于单位辞退当事人,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试用期内可以辞职,但按照国家人力资源与保障部规定,试用期内辞职的公务员3年内不得报考公职。

国税局你还辞职???
看来只有国务院能乘下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