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20:59:43
我目前在一家公司做设计,试用期为三个月,现在是试用期第二个月的第六天,我现在要辞职,已经和领导说过了,当时同意了,但是后来又反悔让我在呆上一周把剩下的工作完成(因为我走后,我的工作会给另一名设计师来做)但是我确实要马上离开公司,而且还想要这六天的工资!如果我强行离开,这几天的工资是不会给我的!你们说公司这样做,对吗?试用期可以随时离开吗?
我补充一下,我知道这是责任的问题,但是公司的变卦让我很恼火,当初我提出辞职的时候应该给我说明一下,需要一周时间,以至于我不会给另一家公司许诺上班的时间,这样一来我还要向另一家公司解释!
我试用期一天的工资差不多是170,六天的话差不多一千块钱,换成是你,你会不要吗?
另一家公司给我的薪资是现在工资的一倍,换成是你你会不去吗?

人家没错,你想想,六天工资怎么开?两周还好算。
再说你着急去别的公司,这个心态不是很好。
还是太年轻了,以后跳槽就会明白,不是那么简单地说走就走,现在因为没名,无所谓,若是在行业里混久了,东家作西家作是坏名声的。

公司这样做是完全有道理而且也合法的。问题是你要急着离职会给公司造成不必要的一些困难或是损失,公司同意你离职而且只是要上呆上一周已经是很仁意的了,做人得要负责任,你说呢?

不呀,看你是想要工资不,不想就不用了,因为试用期是可以随时走人的,不受什么约束的,但是善始善终吧。说不定下次还可能在一起合作呢,留下好印象比什么都好,不要太自私了,做人要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