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9/23 04:44:52
你好!本人是用人单位,
问题1:在2007年12月招了一名司机,至2009年3月该司机发生了事故,我单位解雇了这名司机,没和员工签劳动合同`可工资照发`可后来到劳动仲裁要求我赔偿他双倍工资`我单位是否要赔偿两倍工资?
问题2:该司机工作已超过一年的是否当已签定无固定合同,是否不用赔偿?如果真的要赔偿,请问要赔偿几多个月?
问题3:但这个司机,从2007年12月工作到2009年3月,其中2008年的3月4月6月这三个月他没有上班,直到2008年的7月重新上班,这样的情况:是否按从2008年的7月分开始赔两倍工资?如果不是从7月分算起,想问一下,怎样算的??谢谢求大家指导~~谢谢,本人万分感激

根据劳动合同法,你单位与司机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超过一年,视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你要额外补偿一年工资给司机。中间几个月没上班,由于你们没有合同只能连续看待。希望你今后吸取教训。
辽宁法官。

问题一:要赔双倍。

问题二:超过一年的话,赔一年的双倍,一年以后按正常工资给,认为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问题三:连续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