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签劳动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3:55:40
我的情形是这样的:
我在一家服装公司上班已有2年半多了,做跟单员,但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而且到现在为止也没有买任何的保险,且星期一~五每晚都会加班到很晚,但是没有加班费的,只会在超过20:00才有10元消夜补贴,这家公司也是不合法的,在大陆注册的是一家很小规模的加工厂却同时进行着另一家贸易公司的经营,我们只发港币不用交税。在这种情况下,我如果要求要补回我之前的加班费的话,是否可以呢?我有工资单和出勤表为证,
我怎样才能保证自己的利益呢?如果现在要求跟他签劳动合同的话,那我之前的所有加班都不能补偿了吗?请有法律知识的朋友多多指点!谢谢!
这个公司不是私人的,而是一家跨国的贸易公司,老板是日本人,在东京和京都,越南,香港都有OFFICE,在这里只是注册了一个小型的加工厂来做贸易的生意,现在新的劳动法由2008年月1月1日开始执行,我想公司会跟我们签合同,由于辛苦了,压力又大,我不是很想在这里做。但又觉得不值得,但我想知道的是,如果我跟这个公司签了合同还能跟他打官司要回以前的加班费吗?

可以要求单位与拟签订一份无期限的固定合同。法律规定,只要超过一年而没有签劳动合同就可以要求单位与你签订这个无期限的固定合同。无期限的固定合同是指只要你不违反单位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和法律,单位不能无故辞退你。我刚学万劳动合同法。希望能帮到你。

法律不是给老百姓定的,我估计你要求和他签合同也白搭,因为他们根本就没有这样的制度,你要是提出一半是说以后,或者干脆就说没有,加班不给加班费是很正常的,社会上大多企业都不给,只有国家企业才给的,不要以为公平在哪里都能找到,要不忍受要不辞职。

如果你要求和单位签订合同的话,单位同意继续用你吗?
你如果不想在那里干了,你要保存好工资单和出勤表,到单位所在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如果不行的话,就申请劳动仲裁

唉,我都没办法说了~现在的老板真黑~

应该可以要求的,建议咨询一下相关的律师,做好自身权益的相关保障。

千万别进私人小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