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构成私刻企业公章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9 09:26:32
李某是北京某集团公司石家庄分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今年4月由于李某经营失误被集团公司收回了分公司的公章,李某为了开展业务方便在集团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又刻了一枚公章,并用这枚公章签了购销合同,由于签了这份合同导致集团公司损失近20万元钱。
请问问题1:李某的行为是否构成私刻企业公章罪?
问题2:如果罪名成立会判多长时间呀?会不会判决罚金或者附带民事赔偿?如果有民事赔偿,那么李某的私人的财产如房子和汽车会不会受到影响?
在线等!多谢大家了!!希望大家踊跃发言!!不清楚的地方可以继续问我!谢谢!!!
请问李某到底有没有权利刻自己分公司的印章?在把公司印章交回总公司的情况下,自己又刻分公司的公章违法吗?

既然该合同上盖的是私刻章,那就不存在合法性,既然不合法,公司完全可以拒绝履行没有法律效应的合同,所以公司何来20万经济损失的说法呢?

你的问题首先就自相矛盾。你叫我们如何回答?

你是不是就是李某啊?

你这个就是属于私刻公章。但是具体怎么判决我不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