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这种情况是否构成包庇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23:02:38
是这样,公司欠我7200元钱工资,于是我去公司总经理杨某那讨要,但他说刘某(也就是我们的项目经理)由于职业诈骗被他报案,现在公安机关也在调查,工资只能等抓到刘某才能给你,但过没几天刘某来到我住的地方,把河北物业押公司的押金条给我,还有其他的同事的,让我发下去,但刘某说不能说他来过我这,说是他寄来的,后来我就按照他的说法传达给了我的同事,现在公司说要我去公安机关录口供,说说情况,如果我说出实情,这种情况算包庇吗?

如果你说出了实情就不是包庇罪了;如果你隐瞒实情,按照刘某的说法来说,等到公安机关查明了真相,你就是包庇罪了。当然刘某没被抓住时,公安机关是无法查明真相的,也就无从知道你是否包庇了刘某。

如果你仅仅因为个人的既得利益而隐瞒真相,那可能公司要亏空一大笔钱了。当然不一定是你们公司,可能是其它公司,于是有很多人因此而拿不到工资了。所以知情者有责任通知公安机关的;虽然刘给你的钱有可能是赃款而被没收,但是公司最后会补偿给你们的

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包庇,应限于向司法机关提供虚假证明掩盖犯罪人.
根据你的叙述你并不是向公安机关隐瞒甚磨,没有妨碍司法机关正常办案的故意,也没有给他提供隐蔽场所或帮助他逃跑,不构成包庇罪。

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