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们,求救啊,关于商场的罚款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58:53
我在商场做管理的,我们商场是分开一个个小的商铺,我们和租户签订了租赁合同,出租给租户做生意的。但是为了统一管理,不让租户在商场内吸烟、用大功率用电器、占用通道、不开门营业等等,我们定了商场管理制度,对违反的租户进行罚款,如吸烟的罚5元、违规用电的罚100等。我知道我们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罚款,但是不罚款又不能够很好的制止租户的违规行为。请问有什么更合法的手段来管理商场啊?

你们没有行政处罚权,不能随便进行罚款。如果想通过一些惩罚措施来管理商场,必需通过与租户签订详细的租赁合同,将上述惩罚条款一并列入租赁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才能对违反规定的租户按合同违约进行罚款。

可以同租户协商一致,约定相关条款。
私力救济不足以维护公共利益,可以寻求公力救济。

你们的罚款含义和行政罚款含义不一样!你们属于民法上的自愿达成协议的罚款!例如职员上班迟到旷工,公司罚他的奖金或者扣工资乃至罚款都是在劳动合同里写明的!同样你们签合同时也应当写明应遵守的管理制度和奖罚措施,这样你们的罚款就是名正言顺的依据合同法来制约商户的违规行为了!

罚款是不行的,别说罚得那么少没什么威慑力,要是遇上个别想闹事的,把你告得赔了钱又损名声。给你一个建议,可以和他们签订一个协议,如果他们违反这些规定达到一定得次数,你们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他们支付违约金,不肯签的不租就是了

既然是制度就应有奖有罚,无可厚非.
如你担忧,可以把商场管理制度当中的用语更改一下,将罚款改作增加管理费**元,即成了合同性质,避免了一些人的误解.
此建议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