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是否必须要经过负责人的集体讨论?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3 10:15:02

5月17日 21:46 你好
在行政处罚实践中,对于裁决行政拘留的,由公安机关执行,没有什么难题;
对于作出罚款决定的,确实有许多的当事人不自行缴纳的情况,就需要行政执法机关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了,因为行政执法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

揪错 ┆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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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监督发〔2005〕233号

卫生部关于印发《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卫生监督中心、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现将《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五年六月九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卫生监督所,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卫生部办公厅2005年6月10日印发
校对:王冀附件: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若干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卫生行政执法行为,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提高卫生行政执法水平,保障各项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全面正确实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卫生行政部门根据依法行政的要求,以落实行政执法责任为核心,以卫生行政执法行为合法、规范、高效为基本要求,以卫生行政执法监督和过错责任追究为保障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
卫生行政执法的内容应当包括卫生行政许可、卫生监督检查、卫生行政强制措施及卫生行政处罚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作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实行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建立卫生行政执法激励机制和监督制约机制。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制定辖区内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并组织实施;上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下级卫生行政部门落实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卫生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根据法律规定和职能调整及时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