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宝!考古学家、律师请进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0 17:11:14
情况是这样的:我们村以前有大地主,家里很有钱,但到了解放时期,打倒地主,所以他的家当都埋在了地下,具体有多少,那就不得而知,至少是有金砖、金菩萨之类的。后来被他家的长工挖到了。请问:这需要上交国库吗?
哦,这个后来就是建国不久(一九五几年,土地改革时期),村里可以卖房子,这个长工就把那间埋宝藏的房子买了下来。

所说的“后来”是什么时间?这是问题的关键。如果是在民法通则发布之前,要按照当时的法律、政策处理。如果是在民法通则颁布之后,就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处理。
无论是哪一种情况,都应该上交国库。

埋藏的无主物,归国家所有。要上缴。但是,国家又不知道你挖到了,你要是不申张,谁知道。

无须上缴,归长工所有。

要上交的国库的,地主被打到以后,这些财产就属于国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