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周岁改名是否需监护人陪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7 14:04:30
我是1992年出生的,现在还未满18岁,但已经有身份证了,去派出所改名字是否需要监护人陪同

姓名变更办理须知

允许对象:
1、冠夫姓的妇女去掉夫姓,或称氏改为姓名的;
2、僧人、道士、尼姑等还俗,法名改俗名的;
3、姓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的冷僻文字;
4、姓名的内涵及普通话谐音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
5、与一定范围内的本市居民或三代以内近亲属姓名相同易引起他人误解的;
6、收养关系解除后,恢复收养前使用的姓名或曾用名的;
7、姓名的含义易引起性别特性误会的;
8、外国人加入中国籍后要求变更为中国化姓名的;
9、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未变更过姓名的,经监护人同意,可以更改姓名(14周岁以上须征得学校同意)。

不允许对象
1、组织、参与邪教组织的;
2、拟改姓名不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
3、拟改名含有社会公众不易识别文字的;
4、未成年人的生父或生母一方申请更改未成年人姓氏,但尚未取得对方同意的;
5、具有不良信用记录和犯罪记录的(过失犯罪除外);
6、其他不得予以变更登记的情形。
公民变更姓名、出生日期、民族等有何规定?
公民的户口变更登记是由于客观情况变化,为使原有的登记内容符合实际情况而进行的
一项登记。户口登记具有法定效力,变更只能申请户口登记部门依法进行,公民不能自行改
动。(1)姓名变更。学龄前儿童姓名变更可口头申请,由民警自己掌握。 10 周岁以上儿童
应征得本人同意,成年人由自己提出书面申请。上学后至 16 周岁的公民要变更姓名,由派
出所所长审批。 16 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受刑事处罚和劳动教养者,不得变更姓名。公民依法变更姓名后,
原姓名作为“曾用名”备查。(2)出生日期的变更。公民申请变更出生日期,应出具有效的
出生证件或公证机关的证明,经民警调查属实后,经批准方能变更。(3)民族成份变更。户
口登记机关尸能依据县以上民族工作部门出具公证明办理变更手续。国家民委规定恢复或改
正民族成份,个人申请者由县级民族工作部门审核;一村或一街道相当数量住户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