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了18周岁还能转监护人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2:49:28
我已经满了18周岁,父母离异,原本监护人判给母,现在要将监护人转为父,还行吗?

1、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如没有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情况,则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因无指定(设定)监护人必要。
2、监护人的权利和义务:
a.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被监护人的利益外,不得处理被监护人的财产。
b.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责任;给被监护人造成财产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
c.如果因监护人管教不严,被监护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监护人尽了监护职责的,可以适当减轻其民事责任。如果这种责任是赔偿经济损失,应首先从被监护人的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适当承担,但单位除外。
3、没有弄明白你想变监护人的目的,请补充一下。

18岁已满、且无精神障碍是为完全行为能力人,不需要监护人,故不存在转监护人的问题。有精神障碍可指定监护。

监护人是指对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的人的人身、财产和其它一切合法权益,负有监督和保护责任的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精神病患者及其他有严重精神障碍的人,都应设置监护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的监护人有以下三种情况:
(1)被监护人的近亲属,包括父母、成年子女、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和朋友。这些人虽然与近亲属不同,没有必须担任监护人的法律上的义务,但是,有些是自愿承担监护责任的,经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同意,可以担任监护人。
(3)如果没有上述监护人,则由社会和国家负责,由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或者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
监护人有三项职责:(1)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它合法权益;(2)作为被监护人的法定代理人,代理各项法律活动;(3)教育、管好被监护人。

你以经是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了..
法律上 你对你母亲有瞻养义务的...

已满18岁,监护自动取消,你已经没有监护人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