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通知减薪,违法劳动法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5 03:12:26
今天去领工资的时候,财务处先要我们在一份书面通知书上签名,意思是收到了这份通知(不签名就不发这个月工资)。通知的大意就是企业经营困难,效益下降,从下个月开始工资减薪10%,不同意者可以打报告申请辞职(3天之内),没有交辞职信的就算同意减薪10%。
这样做合理吗?这不是逼我们辞职吗?然后补偿金还可以不给。劳动法是不是规定了在何种情况下才能减薪?

不合理
变更合同需要双方合意 擅自降薪 是违约~~~
可以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投诉。

1不要同意,不发工资去劳动仲裁委员会去投诉。
2不要辞职,不想做的话也去仲裁,协商解除合同,因为单位要减薪,所以要求协商解除合同会被仲裁委员会同意。那有补偿金了。
3当然也可以到仲裁委主张按原同继续工作

减薪的依据是什么?

公司的行为视为单方面修改合同。你们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