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所得税季报的填写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19:19:01
我想请问一下,我08年亏损10000元,09年一季度亏3000元,现在二季度盈利15000元,现在税法规定可以用季度的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那么一季度报表中的第四行,我是否在本期数中填写-3000元,累计数栏填写-3000元还是-13000元,二季度的报表中可以弥补亏损,本期数栏是否填15000-10000-3000还是15000-10000?累计数栏是否填写15000-3000-10000元?第六栏的应纳所得税额是不是不管怎么样都不用填?交纳所得税是按累计数栏来计算的?非常感谢,急急急!
到底现在是不是可以用季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啊?

《所得税法》第五条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上述条款所说的是年度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并不是季度。因此,季度不可以抵上年亏损。
一季度报表中的第四行,在本期数中填写-3000元,累计数栏填写-3000元。二季本期数栏填15000,累计数栏填写15000-3000元。第六栏的应纳所得税额的本期数要填。交纳所得税是按累计数栏来计算的。

补充:不可以用季度利润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现在税法规定可以用季度的盈利弥补以前年度亏损???没有这个规定哟,是年度盈利可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一季度:本期金额 -3000 累计金额 -3000
二季度:本期金额 15000 累计金额 12000
第6栏:要填,但是税务局打出来的税单是按累计计算的税额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