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家庭遗产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4 23:53:29
我们家现在的成员是
我(父亲与母亲所生。两个妹妹(父亲与后母所生。爸爸。阿姨(后母)
爸爸因为身患重病,所以身体相当不好,前天晚上可能是感觉到特别严重了点,以为快不行了,就立了遗嘱
我们现在一家住的房子一分2,一半归我,一半归我阿姨。我现在的监护人是我爸爸,如果我爸爸走之后,监护人应该就是我阿姨(后母),所以比如说什么学费啊,都应该是她交的咯?
还有我阿姨不会照顾我的,我爸爸在的时候, 她就是仅仅做到了给我付学费这种地步的照顾(生活中是不会给我花一分钱的,比如说买东西啊什么的)如果我爸爸走了,可想而知,她会...不过我本来就想过要她对我好,以前是,现在也是。。。我只是想 如果说我爸爸走之后,我可以把我的生母接过来住吗?毕竟房子的一般权利是在我手里的,可是我爸爸在立遗嘱的时候,说什么我妈妈要是想住过来就须得我阿姨的同意。。。这个说了等于白说,我阿姨是绝对不会让我妈妈进来住的,我让我妈妈住进来,只是想让她住进来照顾我,我虽然15了,但是还是需要人照顾的吧...还有当初建造房子的时候,土地使用权是写的我姑姑的名字,详细原因不多说,
依照这些个条件,可以告诉,我要是想让我妈妈住进来,是有可能吗?
(我妈妈要是住进来,除了我阿姨还有她的那些外地亲戚,其余肯定都同意的,不论是姑姑啊还是什么亲戚啊,都同意的。)

广东胡律师:

这套房产有你一半你就有权让你的母亲住进来,不过得你父亲立遗嘱,不然不立遗嘱的话,这个房产就不会由你、你后母和两个妹妹四人平分了。

遗嘱要让你爸写好,要不以后继承的时候会是个问题。 毕竟1个房子要分4个人,你姨,你,你两个妹妹。(要是没有遗嘱的话)
在法律上讲,你没到18岁,你后母也有养你的义务。但18之后他就有权利给你拒之门外了。

多跟你爸沟通。为你以后考虑,让你爸三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