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劳动合同和劳动仲裁的问题,急!!!求达人相助,谢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1 23:44:41
来这个公司4个月多了一直没有跟我签劳动合同和交保险,直到今天才拿了份合同要我签,但里面的工资远远低于当时的答应我的工资,而当初答应我的工资现在变成了我的基本工资+岗位补贴+加班费的总和.公司的领导并放话说如果不签就离职.

请问这样的情况我是否可去劳动仲裁,如何要求补偿?
仲裁的话需要收集什么证据吗?

可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仲裁的话需要收集什么证据?
工资条,有工友证明为最好.

可去劳动仲裁,如果不想签的话,可以要求1个月的工资作为违法解除的赔偿金(经济补偿的2倍),3个月工资为未签合同的赔偿。共4个月的工资。另外社保公积金。详见劳动合同法

你所有能证明和这个公司有关的一切证据。包括工作证、工资条等,最好有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