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后租回形成融资租赁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30 20:18:16
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将一栋管理用办公楼以1200万元的价格出售给乙租赁公司,款项已收存银行。该办公楼账面原价为4000万元,已计提折旧3000万元,未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尚可使用寿命为10年,预计净残值为零。2004年12月31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融资租赁合同,将该办公楼租回;租赁开始日为2005年1月1日,租期为3年;每年末支付租金500万元,甲公司担保余值50万元。租赁期满时甲公司归还办公楼。该办公楼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为1000万元。假定该办公楼占企业资产总额的30%以上。未确认融资费用 采用实际利率法返销,分摊为10%,则上述业务对甲公司200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元。

融资租赁(Financial leasing) 又称设备租赁(Equipment leasing)或现代租赁 (Modern Leasing) ,是五十年代产生于美国的一种新型交易方式,由于它适应了现代经济发展的要求,所以在六、七十年代迅速在全世界发展起来,当今已成为企业更新设备的主要融资手段之一,被誉为“朝阳产业”。我国80年代初引进这种业务方式后,十多年来也得到迅速发展,但比起发达国家来,租赁的优势还远未发挥出来,市场潜力很大。它的具体内容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租赁物件所有权即转归承租人所有。尽管在融资租赁交易中,出租人也有设备购买人的身份,但购买设备的实质性内容如供货人的选择、对设备的特定要求、购买合同条件的谈判等都由承租人享有和行使,承租人是租赁物件实质上的购买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