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赠非住宅房屋免税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04:25:56
我父亲去世了,留下了一处150平米的门市房,想改成我的名字,看新闻说九月一日新颁布的受赠房屋3种情况免税,请问我的情况免税吗?

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有关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78号)第一条“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三)房屋产权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产权的法定继承人、遗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之规定,这里所述的房屋,实际上是列入不动产的,而根据不动产的定义,那么你父亲留给你的门市房则满足上述文件免征个人所得税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