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子产生的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8 11:41:31
2009年5月经熟人介绍,我看上了一户人家的私房,由于是熟人介绍,而且大家都比较熟悉,当时达成口头协定:我付5w元现金作为订金,到时候卖方协助我们进行过户手续,完事后付余款10w,共15w元购买房子,过户手续我方承担,而且当时卖方肯定的告诉我们他的房子是可以过户的。2009年9月,当我与对方进行协商签订协议时(还没有签),去房产局和土管所办理过户手续,发现他的房子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证,是不允许交易的,我不是当地农村户口,也无权办理赠予等手续,于是乎,我要求退款。结果他不给我退款,他说没钱给我,说要给也得收取违约金5000-1w,我肯定不愿意,他把我的5w元现金拿去建房了,而且是违章建房。请问如何解决?

我咨询过律师,打官司的话,我们的胜算很大,但是会花费很多精力和时间,而且我现在急着用钱,可能等不了那么久。请问,我该如何办能让我减少损失,又能尽快拿回属于我的5w订金?非常感谢!!

这种情况,只有诉讼办法解决了;而且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只是你将定金写成订金,诉讼起来有许多话要讲了,这也可见法律是一问学问,不是可以随便应对的。

我觉得你这种情况也只有打官司,求助法律缓助,这样,费用不会那么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