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被其它企业合并带薪年假怎样计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9 12:51:51
本人88年参加工作,91年企业被其它企业合并(本人自88年至今从没离开过这个企业)现在企业计算年假工龄时,按91年开始计算,88年至91年的工龄不计算在内,请问这样计算方式是否符合国家年假规定。

按照法律的年假规定,员工的年假工龄是自员工工作以来的工龄之和(不管在哪个公司工作,以劳动合同或者社保为准)。
所以如果按照法律规定的话,不管你在哪个单位工作,在休年假的时候都统称为工龄。
公司自91年来计算,实际上算的是司龄。

  企业合并不影响职工享受年休假。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 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职工享有的年休假,在本单位工作的时间连续计算,由合并后的企业承担法律责任。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四条 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
  《民法通则》
  第四十四条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