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5 08:46:42
安徽的一条县级公路,隶属于该县交通局管辖。上个月交通局在该路段为埋一个大水泥管(事后听当地居民说可能原来修路时忘留了,路下通水用,现重新改造)在该路段横向挖沟埋管,整条公路被横向挖断,水管埋下了,公路却未及时填平,只填了一部分,尚留下约20公分的沟洼。却也没有留下明确的施工标示,只是用一根小树枝挑了一个红塑料袋以作警示,且该路段没有路灯。结果,具交通局挖沟施工还不到一个星期,我的一个亲戚夜里骑摩托从此处经过时,发生了交通事故,被摔得车毁人亡,很惨哪。才二十几岁,家中还有一个六十多,一个八十多的两个老人,还有两个孩子,大的三岁,小的才一岁。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离开了这个世界,而留给家人的却是无尽的伤痛。时间在这一刻凝固,世界无助而苍白。不知像这种在公路上施工而又不加明显施工标示的行为导致车祸,交通局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天理何在?王法何在?然而,官官相卫,自古民告官大都以失败告终,枚不胜数,令百姓寒心。所以,跪求法律人士伸出援助之手,帮助分析一下,在如今这个提倡构建和谐社会,提倡以民为本,提倡法治的社会,咱老百姓是否能同县交通局打赢这场官司?事故的投诉主体是县交通局吗?都要准备哪些证据和材料?一个年轻的生命就这样走了,可两个稚嫩的孩子该如何抚养?两个年迈的老人该如何赡养?一个农村的家庭,怎堪承受这样的打击?上帝啊,天塌了。...... ......!?跪求热心的人们给予法律援助!

给你的建议:
1、你可以以县交通局为被告提起因侵权导致的损害赔偿的民事诉讼。
《民法通则》
第一百二十五条 在公共场所、道旁或者通道上挖坑、修缮安装地下设施等,没有设置明显标志和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施工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2、证据方面只要证明受害人的死亡与侵权人未设置明显的标准和采取安全措施之间有因果关系。

3、对于这样的事件最好在当地聘一名律师来代理。

我承认自己的错误,像您道歉,并向 xmjsky 网友致谢!

以下回答由“济南商律师”提供,如需转述请注明出处:

1、首先建议你,再进行这种咨询的时候(不管是在网上还是在现场的法律咨询),最好不要加过多的修饰和感叹,这样不利于连贯的把握案情,同时也有耗费时间之疑。聊为一家之言。

2、如果你有证据证明这条路是属交通局管理,你完全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来主张你们的权利。但是,一旦诉讼的话,讲究证据材料的收集。如受害人当时的医疗证明、现场的照片、当地公安机关的出警记录等等,都能够证明。
同时,如果这个受害人本身有过错的话,如未带安全帽等,可能会消弱对方的部分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到你!

你这个案子,要和交通局打民事纠纷,而不是行政复议。而且,赢得机率很大,争取国家赔偿。
被告,就是交通局,写上主要负责人谁谁。
证据,是最重要的,你要准备:现场照片,证明交通局确实存在过错。病历,死亡证明,证明当事人确实因此而受伤。居委会(村委会)的家庭成员证明,证明确实有老人子女。丧葬费。
你要主张的有:1、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用。2、老人的赡养费。3、死亡丧葬费。4、精神损失赔偿。我给估计个数,就是40万。
请节哀顺变,祝您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