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纠纷~~~在线等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08:45:48
我有套房子要卖 找了中介 中介带人来看 然后买家给了我500块钱 中介没有说明500块的用途 后也没签合同 最后我不想卖了 中介说我违约 还让我赔5000 请懂行的人事告诉我 我要不要负责任~~~

首先,你是否开了收条给买方,而且是不是定金?按照一般的程序,双方对交易物有意向的时候,可以支付一定数量的定金。如果你已经开了500元的收条给买方,而且收条已经说明了这是定金,那你就要负责,按照《合同法》中规定的定金罚则,如果不履行债务一方是支付方,则丧失返还定金的请求权,如果是收受方,则对方有双倍返还定金的请求权。也就是说如果是买方的原因造成不能交易,他就丧失了这500元,但如果是卖方的原因不能交易,买方就有权要求卖方支付双倍的定金,也就说你最大的损失就是损失1000元,5000元是没有任何道理的。而且如果你没有开具任何的收条给买方,不能证明这笔钱是“定金”,你可以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你可以认定这笔钱是“诚意金”,你可以退回给买方,不需要双倍赔偿。

你收的这500是怎么回事呀
你们之间是口头约定还是 签的有协议的
如果协议约定 :违约方 赔5000的话你就得赔了
如果没有约定 那他让你赔5000是 讹诈 直接报警就行了
还有把500还给人家 那可不是你的钱 而且是你反悔的

没签协议或明确这是定金的话,退给他就是啦!你一分钱都不用出的。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