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肇事应承担什么责任?应付哪些赔偿?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05:35:08
我叔叔在闹市区被一辆摩托车撞成左小腿粉碎性骨折,已经花费治疗费1.8万,明年还要进行取钢钉手术,经鉴定,肇事者血液中的酒精含量等于160毫克/100毫升,属于醉酒肇事,在这件事故中,肇事者应承担什么责任?应付哪些赔偿?
交警应该怎样认定这起事故?是否还要根据公安部要求对肇事者进行拘留等相关处罚? 无证驾车,醉酒驾车在事故中是否应负全责?

广东胡律师:

补充回答:交警的认定你得上交警处去看结果,如果你叔叔的伤势构成“重伤”的话,那对方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

你叔的相关赔偿如下,全部由肇事者赔,不赔就依下面收集证据去法院起诉:

1、医疗费。包括: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凭据给付,外地治疗有转诊单;)

2、误工费。受害人收入标准(天/月/年)×误工时间(有实际收入按实际收入,没有实际收入的按同行业中等标准);

3、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住院天数);

4、护理费。(有收入按收入,无收入按误工标准×天数;最长不超过20年);

5、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和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6、交通费、住宿费(需要记录并有凭证);

7、残疾赔偿金 。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至定残疾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具体要看被害人的伤害鉴定,如果鉴定为重伤。那么就构成交通肇事罪。要承担刑事责任。此时,被害人及其亲属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赔偿。

如果不构成轻伤,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他人伤害的,不仅要被治安拘留,而且要承担赔偿责任。

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及伤残补助金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