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追究我责任,我需要负责吗?大家帮忙 100分求解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28:10
麻烦大家帮忙。我是09年5月份和我们公司签的第一份合同期限是一年。当时还没有毕业。公司主要是经营一家淘宝店的。
在6月份中寻我自己也开了一家和公司用样性质的淘宝店。在工作的时候没有占用公司的时间经营自己的店。也没有利用过
公司的任何客户资源。只在下班休息时间管理。后于09年8。18号辞职的。工作也很顺利的交接。请问如果后期公司如果
追究我同业。我需要付责任么?另外他还扣着我半个月的工资 这个月15号才发。请问我有权利领么?
不好意思。没有说清楚合同的内容,有一条是,甲方要保守一放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任何公司意外的人透漏公司经营的窍门,一放离开公司后,在五年内,不得从事和变相从事与甲方相同的业务,或者帮助与甲方相同业务的公司进行同业竞争,一旦发现,需要甲方进行经济赔偿。
我查过相关的合同法。这个好像是劳动合同竞业条款,但是在工作期间他没有支付我补偿金。该条款应该不成立。具体的情况就这样,希望大家帮忙回答下 谢谢

你们的合同中若无相关约定则你不用负责。
如果是他解雇你,不仅有权利领,如果他没提前30日通知解除合同,他还应支付你一个月工资
.......
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你公司并为约定予以你补偿,应无效。
且劳动合同法规定竞业禁止期限不得超过2年,你公司规定了5年,显然违法。

1民事看合同。没有合同约定就没有责任。
没有责任就不用负责。
2当然有权利,有付出就要回报啊。

关键看在你和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有没有关于竞业禁止的约定。
从你所描述的合同来看,你的合同约定了两项,一是商业秘密、二是竞业禁止。
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看,由于未约定补偿,竞业禁止不构成;现在就要看商业秘密侵权是否构成?
因此,进一步要问的是,双方是否约定商业秘密的内容。

首先 我不是律师,不知道回答的对不对,只是帮你分析分析。
第一:关于从事保密行业的好像有专门的法律法规专门对其约束,显然你这个不是属于这个范围的,行业。也就是说我这你这个公司 上班也好实习也好,学到的技能、技术、经验等等在以后从事行业(当然包括自己做生意)当中可以自由运用(好像挖人家的客户资源就不好说了)。
第二:工资必须要领取。也有权利领取,你付出了劳动 他们应该付你报酬。走到那都说的过去。可别像我以前老板一咋胡就 不干要了,等后来掌握法律知识才知道,其实老板是最害怕的,现在劳动仲裁那么健全。拿起法律的武器,不用怕。
有不对的地方,请下面的法律专家们指出来,别误人。

竞业禁止,必须给付补偿,否则无效,劳动合同法有规定。

这种合同不合理,难道大家不是这样认为吗?凭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