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数额怎样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8 13:40:38
劳动法第二十三条“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补偿数额怎样算?有没有最低数额之类的,比如每年给予离职前的4个月工资。

按照双方约定,没有强制性规定

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后,赋予了劳动者在“竞业限制”方面的义务,因此,单位应对签订了“竞业限制”条款的劳动者给予一定的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3条第二款规定:单位与劳动者签订“竞业限制”条款的同时,要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补偿金的数额由双方约定。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在劳动合同解除后向劳动者支付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竞业限制条款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