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1日劳动合同纠纷 仲裁开庭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0 13:56:26
前公司由于拖欠工资且不予我签订劳动合同 所以本人提出辞职 但是没有注明辞职理由 本人06年办理了劳动手册 直到08年11月进入前公司 当时因为是小公司 正好也是公司换抬头期间 所以当时人事就说等确定公司抬头后 再统一签订劳动合同 我本人也缺乏自我保护意识 因为其他同事业没有说什么 我也就和他们一起等着 直至09年3月 部分同事签订了劳动合同 随后我与当时人事交涉 但是均不予理睬 后来经过查询公司未为我缴纳社保 让我十分气愤 因为当时公司说好工资为1800元 可是每个月我只拿到1500 直到我辞职 然后他们就耍无赖 在当时一张新员工入职表上注明我是实习生 工资为1500 计效工资为300 因为下方有我的签字 是不是对我很不利?但是如果我是实习生 不是应该有实习合同 还要学校公司敲章写实习评语的吗?像他那么说是不是成立?我有当时人事给我出具的一份证明 证明我的工资是1800 试用期1个月 并且转正后缴纳3金 可是当时的人事在我离职前近一个月离职了 这样的证词有效吗?关于计效工资 和实习生的问题 我该怎么反驳 现在我所有的证明是电子档人事在职时用邮箱发给我的考勤纪录 和一份证明 还有离职申请表的复印件 一张写着工资1500的报销单原件
预备庭开了 我看到了对方的证据 份份作假 首先在他手上的4张我签收的费用通知单上有两张 在原来基本工资前加了劳务费 然后在后面填上了括号写了工资1000 绩效500.。。。甚至有两张当时是财务代发的费用报销单 由于财务把工资顶格写了 他在前面加不了字 第一行又写满了 竟然写到了第二行....气死我了 我就是有个疑问 到时候开庭的时候我是否可以要求司法鉴定 第一张是在08年11月底写的 他要做的话一定是在09年4月初做的 像这样的情况能鉴定出来吗?如果鉴定出是对方做的伪证 我是否可以要求对方支付这笔钱?

1、进入公司,无论是实习还是正式就职,都应该签订合同的。所以可以申诉公司不签合同,如果能提供相关真实的证据,劳动关系证明、工资单等,可以申诉满一个月后的双倍工资。
2、关于未缴的社保理应补缴。
3、工资的具体金额,能提供入职时的敲定的金额是最好,只要能证明确实交涉的工资总额是1800,就可以按这个数来要求补发和其他要求。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双倍工资,如果已经签订,不能要求未签订劳动合同期间的双倍工资。双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明确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如果没有明确,应保留有关证据,例如你辞职信中说明的理由,以说明解除劳动关系的原因。
未按规定参保问题可以作为劳动者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理由,但是否支付补偿金还要看当地社会保险覆盖情况。现实是当地同类企业都没有参加社会保险,要求补偿有一定难度。
如果单位规定工资标准1500元,绩效工资300元的话,他不支付你绩效工资会有很多说法。你应该了解企业的工资制度是否符合国家规定。

1.没签合同,可要求双倍工资;

2.建立劳动关系后,需要缴纳社保;

3.你说的具体案情,建议找当地律师具体看材料后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