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违约,员工提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公司还能再解除合同吗?——急!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3 22:07:31
本人在公司工作一年了,但是每个月的工资都不足额,而且几乎每个月都拖很久才发。但合同规定,每个月工资不足,可以等到一年结清。

现在满一年了。公司老板说合同无效,以前的钱不算,不支付。和老板谈了几次,没用。后来,心情郁闷,托同事请假两天,但是老板说不同意请假,回到公司后,以矿工为由提出或者自行辞职,或者开除。

我后来写了解除合同通知寄给公司,但公司现在又否认,还催我去公司说公司要解除和我的合同。

这家公司老板心很黑的,什么手段都想得出来的。我如果去,他肯定又会为难我。

我的问题是:

1。 我现在该怎么办呢?我还需要去公司吗?一想到公司以前压榨我们的做法,和翻脸不认人的做法,心理就很难受。真再也不想踏进那个公司一步了。

2。明明是公司违约,在我提出解除合同通知书后,公司还能再解除合同吗?

谢谢了!现在真的很郁闷~~ 以后找新的工作都有阴影~~

不知你说的公司与你解除合同是否是在劳动局备案的合同?若是,你可以享受失业金和经济补偿金;若不是,那么公司与你签订的是假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若有未足额支付工资、拖欠工资现象,劳动者即可解除劳动合同。
阁下提出解除合同完全合法。
公司不予承认,反要求与阁下解除合同,其意很明显是想榨取阁下违约金。
遇此情况,阁下已可直接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寻求帮助。
阁下的法律路径是:先向劳动部门仲裁,未解决即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具体诉求可咨询律师。
谨以薄见,望有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