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保险和违约金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6 14:04:34
我现在有急事要辞职,上个月20多号跟领导说的,但是单位会计却把这个月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都交了,而且医疗保险已经交到了明年3月份,现在要我一次性把这些保险钱赔付给单位(包括单位和个人承担的都算),并且要我付违约金500元(合同上写的),我的基本工资只有1050元,现在总共要付给单位一千6百多,合理吗,如果我不交这个钱,跑了去别的单位受影响吗

1.20多日以后才申请离职,可能已经错过了社保和公积金的停交办理时间,所以这个月的费用得交,得你自己全出

2.医保交到明年3月份是不可能的,单位都是按月交的,这点说的不靠谱,有忽悠你的嫌疑,建议你问问当地医保,是不是真是一次性交到明年3月了

3.违约金,劳动合同法有明确规定,单位提供了有偿培训,并且约定了服务期,你提前辞职,那么就需要支付了,违约金不能超过培训费,并且随着你工作时间而递减,此规定适用于08年1月后签订的劳动合同,08年之前的劳动合同,那么按照合同规定来,合同写了有违约金,你就得支付

4.单位如果不给你做社保停交和减员,同一个城市内,其他单位无法给你续交的,可能影响你找工作

如果你去其他城市了,那么就卡不了你了,因为不是全国联网的,去其他城市可以重新开户交的,跟原来的没有关系

我觉得你交是合理的,因为你确实享受了(因为钱已经给你缴了).还有以我的经验来说,你跑是不行的,因为这些保险的关系你总要转移吧,除非你走非正常的途径,要不然都得经过你的原单位.

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你是不可以跑的,因为单位的确为你交了,你走了,不会受到劳动合同法的保护。而且,你会受到一定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