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懂的来,律师或者劳动局的最好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1 11:09:41
我在上海杨浦区的一家渣土运输公司上班的时候,签了个合同,(保底工资960元,包含加班费不低于1300元)我8月1号到8月31号一共上了307个小时的班,我现在不干了,去结工资,他们只给我1300我跟他们要加班费,他们不给,我工资也没结,我想问下,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到加班费么?我上了307个小时他们只给1300我没办法接受的。。。。签合同的时候他们也没说一个班是多少小时的,做几休几也没说,什么福利也没说。。我这样的情况能要到加班费么?找劳动局有用么?我们那家公司的人事部经理以前就在上海杨浦区的劳动局上班的,我去投诉会不会没用啊?

朋友 对于你的问题 我做如下分析和建议 你所签合同本身即存在一定问题 工作时间不明确 加班费也不应该是提前约定的 平时加班是支付150% 周末加班是支付200%平时工资 由于你所签订合同没有明确规定每天工作时间 你可以参照相同岗位其他劳动者所签劳动合同 还可以参照集体劳动合同 若均无规定 则按每周五日工作制 每天8小时计算正常上下班 超过时间即视为加班 加班工资按照支付标准乘以加班时间即可得出来 再加上基本工资 看与1300相差如何 如果过大可要求对方支付 对方拒绝 则向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仲裁 应该会得到支持的 祝你好运 谢谢!

只要有加班的证据,投诉应该管用的。
可以向杨浦区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不行的话,可以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