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爸去世了,我想收回他已出租的房子出售,不知道可以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2 15:59:07
合同是老爸签的有三年的时间,今年是第二年,我打算卖了所以跟租房的人说;明年不租了 因为我有事要卖房(明年2月1号第二年才到期),可是他不同意。我该怎么办才行?我已预收了第三年的房租了。我已近跟他说了多交的退给他了。
我应该在怎样的情况下合理的收回房子呢?
还有我在我家的后面有卖了块地,我在后面扩建的话,可以要求加房租吗?

你收不回来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 租赁物在租赁期间,所有权发生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你给他一些补偿,让他同意搬出去另租房子。
你扩建后,用户不用你扩建的部分,你是不能向他多收房租的。

你的想法不受法律支持,除非对方同意,否则没有什么“合理”的办法。

如果你实在需要,可以试试给对方支付违约金的方式,但仍然要对方同意才行。如果你给的违约金很高,说不定对方会同意。

如果对方并没有使用你扩建的部分,你就没有理由要求增加房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