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的问题,请专家帮忙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6 09:34:43
我昨天在辛香汇用餐把手机忘记在桌子上了,辛香汇位于4楼,走到大厦底楼的时候一下子想起来了,于是就回到曾经就餐的地方,可是手机已经不见了,当时主管召集了几名员工询问,可是谁都没注意是谁收拾的桌子,这时候我看到天花板上有两个摄像头,于是提出能否看监控?主管说摄像头没开,于是我要让他开一张证明,证明我用餐当晚监控设备未开启,主管去电询问了老板,老板说不能开,先让我打110,民警来了后饭店主管还是不愿意开书面证明,于是民警拿出录音笔录下了主管的话说摄像头没开.我想咨询一下饭店经营,饭店方面说摄像头属于他们私有,那么是否有相关条例规定酒店开启监控设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呢?如果有的话我能否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这件事?具体应该如何实施?因为这个手机里的资料对我很重要,我一定要找回来,希望有关专家能帮助我!真心感谢了!

是否有相关条例规定酒店开启监控设备保障消费者的权益呢?
  很遗憾的告诉你:我国目前尚没有酒店必须开启监控这样的规定,因为打开监控的同时也涉嫌侵犯了对于他人的隐私权保护。曾经在2003年的时候我国部分法律专家搞出了个《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专家建议稿,但是后来不了了之,这个稿件部分否定了公共场所的个人监控权。
  另外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规定:“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第18条规定:“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这个规定就是法律规定商家的——安全保障义务。
  然而,本案中楼主丢失的是“移动电话”本身属于随身携带物品,如果对于这样的小件随身物品都让商家承担责任的话,商家实在“防不胜防”,那么对于商家也是不公平的,酒店和楼主之间没有产生委托和保管的法律关系,很显然的是——小偷是真正的侵权人。而酒店在这里承担的是过错责任,如果酒店对于你丢失电话存在一定的过错这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当然,通过法律途径楼主很难胜诉,不过你还是有能力进行协商的,如果您吃饭的地点是比较高档的餐厅,我想他们也会顾及到自己的“商业信誉”,你可以用这个砝码进行磋商,同时联系媒体进行讨论,争取扩大影响力,这样一来商家可能做出让步。当然,这只是可能而已。
  最后希望楼主能够圆满解决本次争议,吃一堑长一智——否极泰来!

如果客人未按的要求办理寄存手续,消费者即使起诉也难以得到支持,一般只有等待公安机关破案。虽然酒店作为经营单位,有义务在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上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然酒店作为经营单位,有义务在设施、设备、人员配置上保证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不受侵犯。丢失物品后,如果消费者能指出酒店存在明显过错,如酒店没有保安人员、客房的房门可随便被打开等情况,将在过错范围内承担责任。

按你说的情况,真的很难找回,但我还是很希望你能找到,愿意你好运!
如果没找到就当是个教训吧!

你和辛香汇之间没有保管法律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