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过的律师朋友请进,小弟求一些关于劳动法方面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4 18:24:14
我在一家隶属于韩国的小型电子企业做普工。每天加班到深夜12点甚至凌晨2点,很少休息。最近发现身体不舒服,到医院检查发现大三阳并且肝功也不正常,急需治疗。于是急辞工,然而厂里却要扣除一个月的底薪770元。律师朋友们你说他们这么做有法律依据吗?

按照劳动法,你的行为法律不支持,你应当提前30天提出辞工。但是,也不是说你就一点办法都没有,就你说的每天加班到深夜12点甚至凌晨2点,很少休息,就是一种很严重的侵权行为。你就可以和他有的一争。我建议你可以先提出辞工,继续上班,但不排除你有权请假外出看病的要求。你说是吧?完了你还可以就他侵权的事情要求仲裁呢。

没有,我觉得是。我是学法律的大二生,建议向专业人士资讯一下。祝你成功!

于法无据,于理不容。

首先,加班应付你加班工资。平时加班至少付1.5倍工资,双休日2倍,法定节假日3倍。此外,如果你不满18岁,或是在哺乳未满1岁婴儿的母亲,公司不可延长你的工作时间或让你坐夜班。

然后,请确定“医院检查发现大三阳并且肝功也不正常”是否因工作过度,或工作条件差引起?如果是,那就有了转守为攻的理由——向单位要赔偿。具体的,你可以咨询医生,问这种病情是否是工作环境污染什么的引起,如果可以,尽量让医生在病历卡上注明“职业病”,作为证据。

最后,厂里扣你底薪770元是毫无根据的。你非但不用赔单位,而且单位还得赔你——单位违法在先。

由此,你可以:
1.立马走人,不需提前通知。
2.向单位索赔:
a.历次加班费:每周工作不得超过40个小时,超过部分为加班时间,倍数按上述方法计算。
b.赔偿金,为加班费的50%至100%
c.医药费

以上,仅作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