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强奸时,出现这些情况怎么认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8 09:20:02
甲某在路上发现乙某(女),欲强奸乙某,将乙带到偏僻地方后,出现下列情况,法律对甲某如何定义?是犯罪中止还是犯罪未遂?
情况A:甲某发现乙某是同村人,担心事后暴露自己身份而慌忙逃跑;
情况B:乙某说自己患有传染性疾病,甲某怕被传染而离去;
情况C:乙某表示如果甲某放过其,愿给甲某300元,让甲某去找个小姐,甲某同意并拿钱后离开;
情况D:乙某以死相威胁,甲某怕出人命而离开;
情况E:乙某假意答应过几天自己主动找甲某发生性关系,诱使甲停止强奸行为。
以上问题深奥,小弟不知道法律是如何定义,希望各位高手赐教。

A:犯罪中止
B:犯罪中止
C:犯罪中止
D:犯罪中止
E:犯罪中止
犯罪中止和犯罪未遂的区分,看是否是出于主观的意愿,能为不为是为中止,客观不能是为未遂,当然客观不能和主观不愿的界定需要系统的学习,即使是同样的刑法学专家观点也可能会有所差异的。
如果本例中甲听见旁边路过救护车,误以为警察发现他的,这个时候逃跑就构成了未遂。

A:犯罪中止;
B:犯罪中止
C:强奸中止;300元有学者认为不构成犯罪,是不当得利
D:强奸中止
E:强奸未遂

都是中止。
关键是能为而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