跪求工伤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7 21:00:06
我从2006年4月开始就一直在当地一家化工厂从事电工,今年4月份的时候由于自己的失误导致自己的右手被电弧烧伤,最后被认定为工伤,住院21天,花了4000多块,最后这比钱由当地医保局出,随后厂里也因为我的这次失误把我降级了,我就自己离职了....因为当时烧的比较深,所以到现在右手手背上还有红红的一大块,不过活动没什么问题,我看网上说工伤后会做伤残鉴定,但是我没做过?还有像我这种情况厂方会有补助吗?如果有的话,现在已经离职了还有效吗?希望专业人士能给我一个具体的答复,跪谢!

1、虽然你已经离职,但仍然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只是根据你的伤情,应该是评不到级的。(伤残等级分十级,最轻的是第十级,但你很可能连十级都够不上,只能算轻伤)厂方的补助包括住院期间伙食补贴,护理费,交通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工伤医疗补助金。后三项只有评上伤残等级的才有。前三项即便没有评残,你也可以现在就要求公司支付,如不支付,你就申请劳动仲裁。
2、工伤待遇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也就是无论你有无过错,只要你不是故意自残,都可以要求工伤待遇。所以你不用担心你自己有失误。
3、工伤待遇是没有误工费、营养费、精神抚慰金的,相对于民事上的人身损害来讲,待遇相对较低。

你现在就去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等你的结果出来后就可以要求得到赔偿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这三项应该是给的,其它的你我记得还有误工费什么的,你最好让律师根据你的情况写一个状子,哪些是要钱的,哪些要不来钱的都写出来,然后你不找律师就照着做,找律师让律师帮你打就行了~!只能帮你这些了我~!祝你早日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