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与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0 23:33:14
我与人合伙做生意,去年底因故中途放弃管理,与对方协商好每月只拿固定分红,因双方是朋友,所以只有口头协议,没有签订合同。现在对方反悔,只肯给我去年底到今年八月的分红,以后的要减少到当初协议的一半,且不肯签订书面协议,请问我应该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

合伙是要共担风险亏损、共享盈利的。
约定不分担亏损与风险,只拿固定分红在法律上是无效的。
当然如果实际经营中一直处于盈利状态,并且约定按月分红的话,那么你是可以每月领取红利的。但红利的具体金额,却不可事先固定一个金额。
口头协议,如有旁人作证,并且你手上持有分取合伙利润的经对方签字的单据,那么合伙关系还是可以认定的。
建议你寻找可以为你证实合伙关系的证人,收取分红的时候,要求对方出具由其签名的分取红利的凭据。
在有证实合伙关系的证据后,如协议不成,可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但是财务由对方控制,你很难证实合伙经营的收支、利润情况,诉讼有较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