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合同+接触合同+新合同?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4 04:19:30
我是湖南湘西某电力公司的农电工做人员,在2007年8月进的公司,在2008年旧劳动合同没有到期的情况下,公司要求我们全部农电工作人员签了份解除劳动合同,之后马上又让我们新签了份新的劳动合同,新旧合同的内容及待遇都没有改变,请问这是怎么回事,是否对我们以后的工龄、养老保险等待遇有影响,因为担心公司还会如此做,所以发个帖子,希望有懂法律的朋友能给点见解.谢谢!

如果合同内容和公司名称都一样,那么没有任何影响。这是当时你们公司老板或者人事对于即将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的一种误解造成了恐慌。其实公司这样做根本没有任何意义。到时候出现法律规定的情形,该补偿的还是要补偿的。

我觉得你的担心是正确的,但劳动法及合同法对劳工有新的规定,咨询一下当地劳动局、劳动仲裁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