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行为是否构成诈骗罪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1:02:55
本人****的一名职工***,孩子于2006年就读于****学院法律专业 就业前景不好 为了使孩子有好就业前景 多方求助于人,想给孩子在本校转专业,或通过转学的方式给孩子转专业,以便今后有好的就业前景。在2007年末与工友****局A谈及此事,08年A说他朋友***局的B可以帮忙,调入**大学,利用我们给孩子转专业的迫切心情,向我们索要30.000.00元人民币做为好处费(当时谈好转到**大学全国统招,有学籍的继电保护专业),我们于08年9月2日通过A汇入B账户30.000.00元人民币。9月6日B通过昌图县邮局一个叫C的人,将三峡大学录取通知书(水利水电建筑工程系)及**大学全日制本科自学考试助学班新生入学须知,以快递的方式(上述通知书、新生入学须知开具时间为2008年8月8日)汇到我单位****局。当晚根据两份文件在网上查询,得知这个学校为无需考试,只要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报名,便可入学的成人在教育类型。根本不能保证统招学籍及毕业后就业等一系列问题,介于此,于9月10日开始通过A退回录取通知书等,要求返还好处费30.000.00元人民币,至今未果.在事件中A B是否构成欺诈行为
上所述汇款单、通知书、快件相关物证有复印件实物照片为证 如需起诉在上述人员A、B、C那个人的所在地好?跪求!!
招生简章附后
三峡大学2008年自学考试全日制本科助学班招生简章
七、招生对象及条件 1、热爱祖国,品行端正,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应届高中毕业生,高考成绩文科260分以上,理科280分以上。
3、应届中专毕业生和少量往届高中、中专优秀毕业生。
4、社区护理专业只招收中等职业卫生学校护理学和助产专业的毕业生。 八、报名 1.报名方法:应届高中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高考准考证及分数条复印件报名;中专毕业生和往届高中毕业生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报名。报名时预交教材费600元。经学校审查合格后统一发放入学通知书和报到须知。
九、特别声明
1、凡未经我校授权擅自在社会上进行招生、宣传的单位或个人,我校概不认可;对在招生、宣传中损害学校声誉,给学校造成不良影响的单位或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2、我校在招生宣传中不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所有费用均在学生正

这个问题,主要是看二人是否是从主观上事先本来就知道:这个学校无需考试,报名即可入学的这个形式。如果是事先知道,还去那么做,那是构成诈骗罪的

你自己的行为都是违法的 不受法律保护的 建议仲裁
如果请很牛X的律师也许可以追回

是的,那本来就是违法行为。违背了公平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