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人事达人,新公司的规定时候符合法律规定?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4 05:00:10
1.年假制度:我工作了三年,到这个新公司,新公司说第一年没有年假,这样合理吗?
2.加班工资:我来的第一个月请了5个小时的假,然后加班5.5个小时,给我算工资的时候加班工资按0.5小时算的,说请假抵消的。竟然有这么垃圾的规定,这样符合国家规定吗?
3.我还听说过年放的假,公司不但不给多余的假,也不进行调休,有年假的用年假抵消,没年假的用加班时间来抵消,这样符合国家规定吗 ?

1.年假制度

公司的规定合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3条,《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3条,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根据上述法条,你在工作满12个月后,才能享受法定的5年带薪年假。

2.加班工资

贵公司这种做法属于无故克扣工资(加班工资也属于“工资”的组成部分),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匿名投诉。需要提醒的是,如果这种做法,以公司规章制度(经公示、公开制定)表示出来,那么他的有效性还有待商榷。

3.不是很明白怎么操作的。过年的时候,放够国家规定的假即可。如果这段时间加班,法律规定是不可以进行调休,一定要以加班费的形式补偿的。也不能以年假来抵消。两个是不同概念,一个是国家法定假日,一个是带薪年假。建议进行投诉。

你公司的做法不符合规定。

1,2都不合法,更别说合理了,请参见新劳动法
第三条没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