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交警大队不公证处理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07:01:24
我老婆7:30由东向西过十字路口被房管局由北向南的车撞,十字路口没有红绿灯.当时我老婆发现车撞来后(车的前灯下方撞的)被撞歪身子飞起右转,然后被仍在前进的车的挡风玻璃和车头交界向前的车头10厘米处撞到后脑勺,之后昏迷.1小时候后(8:33的电话)我接到医院电话通知去到医院找到手术室老婆仍在昏迷,术后清醒过来.现在房管局的那个主任仍然不见人,并且此人关系网庞大,走完关系已经!!第二天(周一,昨天周日交警大队不办公)我去问情况,交警大队的不按事实说话,说我老婆只是破了点皮,当时为什么不给我(即本人,她老公)打电话?并说当时我老婆清醒,没有昏迷,还说他去医院查的,但是我找到医院主治大夫问,此大夫比较正,说没有这种事,当时已经无意识,怎么可能打电话,到医院后是20分钟后清醒的(此大夫让我心理很感动).(我已经偷偷的把和大夫的对话录下了视频,只为自己多掌握些证据),交警大队今天的意思可能是说我老婆只是撞在车的反光镜前那位置,并不说是车主开车先用左下角撞的人,由于我没有办法,只能去扣住事故车辆的地方,拍照录像,把事故车左下角和反光镜前用头碰出的凹下的地方拍了下来,自己留作证据,大家伙说碰到如此当官的,我一个小老百姓有什么好的办法?如果他事故鉴定不按照事实,故意隐瞒上面我说的情况怎么办?能告到他们吗?
我老婆骑的电动车,当时电不足,并且下雨,在助力脚蹬,他的车是桑塔纳 ,先是前面左边灯的下方撞人,然后左边反光镜前方20厘米处撞的我老婆脑后右侧,我老婆衣服背后都是雨水和血的...555

你好~对于你的遭遇我也觉得很同情~我来帮你回答问题
1 碰撞的部位在这个事故当中并非关键!关键在于你说的行驶方向!!!!!!!!!
2 交叉路口的事故且没有信号灯,那么法律规定的是右方来车先行原则,按照你的陈述,你的妻子未让右方来车先行,按照规定,是主要责任,但是一般交警从以人为本的角度,会定同等责任,如果你拿到的事故认定书是同等责任,那么你就应该觉得满意了!主责的话,那我觉得有点残忍了~但是,也是合法的
3 交警部门的认定书给你以后,你再上法院起诉或者申请交警部门调解都可以的
4 对方的车子你可以去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这样可以维护下自己的权益.

我说的责任可能你听了不能接受,可现在的法律确实是这么规定的,如果你妻子医药费不多,那么一万块以内由对方全部承担,超出的话则需要按照责任分摊

这里是健康的皮肤科,发错分类了

先财产保全,然后不出院。靠他们,最后都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