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一个法法律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22:34:10
我如果与人发生争执,失手拿一个茶壶之类的东西不是石头砖头扔向了他,可是寸劲把他砸死了我应该负什么责任,判多少年啊

这个案件需要具体分析各个情节,估计有些争议。

你所谓的寸劲究竟寸劲到何种地步。

是否超出了一般人的预料范围。

比如说达到他特定部位,而他患有特定疾病,死了。应该是过失致人死亡罪或者意外事件。

如果,茶壶很大,打到别人一般人能预见到有很大的人身危险性。那就应该定故意伤害罪。

总之,因为你并没有杀人之故意,是无论如何也定不了故意杀人罪的。

过失杀人罪 。 具体多少年就看犯罪情节了 ,具体看这个情况属于激愤 ,主观情节不恶劣, 可以酌情考虑从轻量刑。 但也别太乐观,因为毕竟杀死了人。

应该定过失致人死亡罪 判罪不会很重 最高判七年

你明知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用茶壶之类的东西砸人的行为会致人伤亡,但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已经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依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
咱国家法律没有“过失杀人罪”的概念……
你应该知道用茶壶之类的物品砸人,可能导致他人身体受到伤害的结果,依然为该行为,可推定你有故意伤害的故意,但是却造成了他人死亡的结果,而你对这个死亡结果是不希望发生的,也就是对死亡结果持过失态度。
《刑法》234条第二款: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悔罪态度较好,社会危害性不大的,10年吧。

过失致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