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大家一个法律问题!SOS!!!!!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4/28 15:48:18
一天我舍友出门时没有把门锁好,造成另一个舍友的价值7400元整的笔记本电脑和一个价值400元的MP4丢失,我想问的是,他有法律责任吗?如果有,他应依法赔偿多少?十万火急!!!

因为并不是你舍友拿的所以他并不用负刑事责任.
关于民事问题.他对于损害结果的发生是存在过错的(其负有把门锁好的义务).根据民法通则有过错即有责任的精神.是应当赔偿的.
具体赔偿数额协商解决.

这就是法律上常说的非主观故意<意外>损失,有二种解释.一是在职责上的连带关系,按照<学校和企事业单位>规章制度上任命你关门的舍友是专门负责看管宿舍,<宿舍长一类的职务>则此事与他是有关系的.他也是有一定的赔偿责任.二是事件的连带关系.即你关门的舍友与盗窃的犯罪分子是同伙<有预谋>.那么他不光有民事上的赔偿责任,还有刑事责任.如果二者都不是,那么这件事就只能在法院<如果有必要>调解协商解决!!!!!!!!!!!!!!!

要负相应的责任,如果是同伙还有相应的刑事责任

有过错当然就有责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