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停工索赔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22:36:36
外资企业破产并抽资出逃,为其施工的施工单位尚有4个月工程款未能拿到,政府准备托底接管,所委托的审核单位有不承认前期业主审核确认的计量之嫌,欲重新审核已完工工程量,并要求施工单位在提交材料后退场等候审核结束,施工单位该怎如何拿回拖欠的计量款及索赔?

这个是工程造价里索赔的知识:
1、首先,甲方是否有明确的文件,要你停工,是否写明从什么时候起停工。
2、如果停工时间较长的话,施工技术人员是得不到工资赔偿的,应该退场。
3、应建设单位要求留守的保安、管理人员可以计工资。
4、可以自行的设备如汽车等,得不到停滞补偿,因为可以移到别的工地。
5、塔吊、脚手架可按租赁费用计补偿。
收集好证据,办理好监理及甲方现场代表的签证,编制索赔计算书报建设单位。

一切以施工合同为出发点,标准合同文本都有争议处理、索赔等方面的条款,及时提出工程转款函件和索赔报告,送达甲方或接管方签字(政府接管的话要相关的证明函件),为今后走法律程序积累证据。最好向当地有解决工程纠纷案例经验的律师、造价师等咨询一下。现在是法制社会,有地方说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