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关于探亲假的问题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9 19:07:00
请问国有企业的员工已经离婚并且父母已经不在还能回家探望自己的子女吗,请准确的回答谢谢
子女在上大学

1、依据1981年3月国务院颁布的《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只有已婚职工探望配偶、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已婚职工探望父母,三种假期,没有探望子女的规定。
2、你要想探望子女,可依据国务院颁布的《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请工休假去探望。带薪休假的天数为:
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可休5个工作日
满十年不满二十年可休10个工作日
满二十年以上可休15个工作日

可以。劳动法规定。国企员工,未婚的话,1年有20天探亲假。已婚的话是4年20天。。只要你没在当地落户,就享有这个权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