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包方的工人受伤,医疗金额较大,责任怎么承担?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17 14:05:24
我是甲方公司职工,向可以回答我如下问题的朋友先致谢!
事情概况如下:
1、甲方(我公司)是政府认定的合格的承包商
2、乙方也是合格的分包商
3、丙方是分包商雇佣工人(未知是否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

由于分包项目的工程费用较小,甲方和乙方实行了口头合同。现丙方两个工人从5m高空坠落摔伤,正在医院治疗,需要比较大一笔医疗费。
这两工人是乙方(分包商)自己雇佣的工人(但不知是否与乙方签订劳动合同),现敬请问各位熟悉相关案例的朋友帮忙分析一下,作为甲方,我们将会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和赔偿义务?责任和赔偿义务的范围又会是多大?
谢谢!

一般来说您这方是不要担责任的 除非您这方有过错 比如明知乙方没资质还把工程交给他之类

首先要确定工人受伤是否是职务行为(看你的介绍应该是的),然后确定工人的受伤的致害方或过错方,一般来说你们应该没有责任的。
根据法律规定:
雇工在工作中,受到损害的由雇主承担,如果是第三人致害,雇工可在雇主和第三人之间选择追偿,雇主偿还后可向第三人追偿。
安全生产事故中,发包人、分包人知或应知雇主无资质或安全生产条件的,发包人、分包人与雇主连带责任。
如果你们没有第二种情况,那么你们是免责的。还有需要保证的是过程中你们无过错,比如他们掉下来是因为你们提供的踏板等有严重的质量问题,简单的一句话,有过错有责任,无过错免责。

那老兄回答的有些不妥。
根据建筑法,
在工程施工中,总包单位对分包单位有管理的责任,包括安全责任,不论是谁家的工人,总包单位都负有责任,
但是建筑分包合同也必须采取书面合同,所以口头分包合同无效。
而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就确立劳动关系,所以本单位对劳动人负有法律责任,
综合一下,由总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去咨询下有关部门就OK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