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辞职要求上交辞职信和工牌,并且下个月才发工资,我能交出这些证明我工作过的证据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2 18:11:13
由于没有签任何合同,试用期是2个月,但只工作了不到一个月,工牌是我在那工作过的唯一证据,如果上交了不就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曾工作吗?如果他下个月不给我工资,想去劳动仲裁都没办法的!
有经验的哥哥姐姐帮个忙,告诉我该怎么办...先谢谢大家了!

我刚经历这事
说真的,这只能靠自己争取
因为现在不正规的小工厂太多了,劳动法又管不到这么多事情
我要求他必须给我开一张到月底发工资的证明,钱数,公章都不能少,不然就不走,到经理办公室争取,
我说我要回老家了,这也是事实,然后他就结现金给我了。

工牌和打卡记录复印一份。

那就先暂时不提交。

你不用担心,可以使用法律来保护自己,根据《劳动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必须跟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购买保险,因此购买社保是必须的,属于强制保险,因此你可以跟用工单位协商解决,无果的情况下,申请劳动仲裁或向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反映并投诉,向当地法院提起诉讼等,是可以得到有效解决的。

其证据就是证明跟单位有劳动关系,比如工资条,工牌等。
一般需要补交所欠的月份.

单位方式参保,以实际工资作为交纳基数。

让单位开离职证明给你,并且注明工资发放时间,这样你就有证据啦

按照规定来说,你离职手续办好以后是要马上结清工资的,不是要等一个月的

可以交出这些“证据”。下月发工资属正常情况。你可以将这些“证据”COPY自留以防不测,到时候即使需要去劳动仲裁,此作为证明没有问题。另外一定留意要收集并保存在该公司上班的始末日期资料(COPY亦可)。如:有本人签字和日期的任何文件。

工厂实行这样的规则的话,一般都会在你离职的时候给你一张字条(或凭据),让你到时候领工资用的。
一般正规的厂不会坑你的,就算没有合同,除非是黑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