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犯诈骗罪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5 18:21:42
2006年10月份经方亚林介绍,我们几部大货车帮戈海波从连云港到淮安市运输货物(镁球),2007年3月份运输结束后,方亚林要求所有运输回单由他统一拿去向戈海波结账,结完就给我们,我们把带有车号的运费(5万多块钱)回单全交给了方亚林,他没有写收条给我们,他到现在也没有给我们钱,2008年1月我们找到戈海波,他讲所有的运费已经凭单据结清,由方亚林领走,签名:刘金纯(我们当时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09年9月才知道),现在法院说我们证据不足,他们俩人还在躲我们,他们犯诈骗罪吗?我们可以报警吗?

报警当然可以 只不过首理与否那就要看警察怎么认定了

法院说证据不足,报警也是证据不足

报警吧,由警方搜集相关的证据。

只要有证人,不能是你的自己人,那样就能再次到法院去告他,要求还你应得的劳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