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术致输尿管损伤是否追究医院责任?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13 19:45:59
一次开腹手术,手术中失误造成输尿管损伤,医生当时就发现了,做了修复处理,术后21天拔出该修复处的引流器,患者没有任何异常,感觉其修复良好,患者和陪护人员因此在医院多住了几天(住了21天,正常7天最多14天可以出院)。请问这样的情况是否可以追究医院的责任?

广东胡律师:

这个情况得先要去卫生局申请做医疗事故鉴定,有了鉴定结果你才能追究医院的责任。

出现医疗事故,医院时应该承担赔偿责任的

明显的医疗事故就要找医生给予赔偿!且先听医生的意思!若有推脱或推卸责任可以带齐相关证明和住院证明找律师给予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