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鉴定被单位偷偷注销,我该怎么办?求助好心人指点!万分感谢!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25 18:09:54
我是代母亲咨询一下,我母亲是北京外来农民工,在工作时间工作中因为工作原因摔伤了腰椎,在医院住院治疗一个月后回到单位提供大棚养伤,因我母亲摔伤之前没有和单位签定就业合同后来和单位几经协商单位在出具了一份后补的合同下终于同意给我母亲做了工伤鉴定,工伤鉴定下来时当时我母亲是49岁,当时劳动局给付了1万多元的工伤费,但是就在前不久,单位领导以办证件为名,向我母亲索要工伤鉴定证书和照片,我母亲当时问要这些东西做什么,他的回答是不知道,上边的领导要的,过了一个月还不见归还,我母亲就问单位领导,说是被劳动局收走了,我母亲问为什么收,单位回答不知道,我母亲就去劳动局问,劳动局说我母亲满50岁了,按照法律规定是要收回的,我母亲说在我本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也可以收回吗?劳动局说这跟他们没有关系,单位来人说给注销的要找就去找单位,后来我母亲回去找单位,单位说让我母亲自己找能解决的地方去,我们现在很想知道,单位和劳动局的做法是不是有过错?我母亲应该怎么做?求好心人帮忙指点一下我母亲的工伤等级为十级,谢谢大家!

你只能起诉了

广东胡律师:

建议你在北京当地找个律师带上你母亲一起去当面进行咨询。

你好,劳动局的做法没有违法,因为你的母亲已经年满50岁,达到退休年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能认定为工伤。因此,你要索赔,请直接向法院起诉,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