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法求助!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21 19:09:24
今天开车(车型是五菱牌LZW6376CV非营运的小型普通客车)去市区买了些三角带。。因为买的数量比较多车上又没有载人,所以把三角带放在中间的座位上,但没有超出座位的高度。。交警把我劫下后说我应当把三角带放在车的后部(就是载货的地方),,为此他给我开了一张200元和扣2分的罚单。开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和第就十条。请问各位大侠他这样开罚单是合情合法的吗?由于鄙人驾龄和社会经验不长,所以请求各为大侠告诉我应当以怎样的态度对待这件事! 我想去市公安局行政复议能行吗?
我的车是核定载客五人,车中部是座位,,车后部是空仓。。

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想申请复议的话建议你到当地公安局询问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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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你的处罚是合适的。你的车是客车,在你车的座位上承载货物是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
本法第四十九条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客运机动车不得违反规定载货。
本条是对客车的规范。有两个方面,一是客车不能超载,一是客车不能载货。违反了其中任何一个方面都要受到处罚。
你之所以补充问题说明你车的核定载客五人,是想说明你没有超载。
你被交警处罚与超载没有任何关系,你是因为客车违法载货被交警处罚的。
我劝你还是不要到公安机关去提出什么行政复议。因为你的行为就该受到这样的处罚,复议是没有用的,只会耽误你的时间,影响你的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