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在逃,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吗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5/07 20:16:15
我的朋友,2002年因故意伤害致人轻伤,被取保候审改为逮捕,2006年某外企任生产经理,将一个将破产企业救活,双方签订有劳动合同,现在劳动仲裁裁定该合同无效,原因是其为逃犯。请问,法律有明确规定吗?
法律上没有明确规定
但从法理上讲,在逃期间和新的用人单位签署劳动合同,一则可能构成双重劳动合同,二则可能构成欺骗新的用人单位或隐瞒重要情况与新的用人单位签约,致使新的用人单位承担该劳动者随时可能被抓走的风险。据此,应该可以判定在逃期间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该劳动合同被判令无效后,可以用民法上的劳务合同或雇佣合同处理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并考虑一方的过错。
看公司章程怎么定的,如果没细说,合同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