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学校的租赁合同纠纷

来源:百度知道 编辑:UC知道 时间:2024/06/02 11:57:04
2007年5月我与学校签订的学校超市经营合同2010年2月截止,在合同中并没有明确注明营业场所面积,但和学校协商后一直拥有两个营业店面,而学校新任校长要求我关闭了一个店面,那么我是否仍要像以前一样给付足额的营业承包款?

虽然合同没有注明,你实际一直拥有两个营业店面,学校等于同意,现在学校新任校长要求我关闭了一个店面,那也可以协商关于租金问题,学校我想应该同意减租的问题。具体多少,大家协商。

合同实际履行,视为变更合同